1、光地优先、大摊位优先:
开放式布展(规定见后)的光地位置优于标准摊位;光地按面积大小排序;为了适应场地的合理分割和满足消防通道要求,当参展单位申报的面积不能正好满足时,主办单位将尽可能在申报面积的±10%范围内安排。
2、先报名优先:在上述两种情况相同时,将按"先报名优先"的原则安排摊位。
3、新产品优先:有新产品的参展单位请在报名时填报《参展展品清单及新产品登记表》,经主办单位确认,新产品展位位置给予适当照顾。
4、如果展区提供的有效展出面积不能满足企业申请面积,主办单位将按适当的比例将参展单位申请面积缩小,参展单位应服从主办单位的安排。